附件1:
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一、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类
(一)支持范围:购置用于实验、分析测试和科学技术研究的单台套价值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本年度优先支持创新引领型人才、平台、机构提出的购置需求,原则上不支持通用性、共用性强的仪器设备。
(二)支持对象:省属公益类科研单位。
(三)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一年。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项目应已纳入本单位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三年规划(2018-2020)。
2、申报的科研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标准和共享数据库信息规范》(试行稿 V2.0)要求,且主要用于实验、分析测试和科学技术研究。
3、申报仪器为相关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所急需、必要的,且通过共享不能满足需要的。
4、申报仪器单台套价值200万元及以上的须经联合评议。
5、申报单位近三年所购置的科研设施仪器利用率较高,服务本单位科学研究及开放共享服务成效显著。
6、本单位5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则上已全部纳入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近三年使用省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已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仍有未纳入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单位,一律不予支持。(共享服务有关数据以平台数据为准。)
二、科研设施维修改造和科研用房修缮类
(一)支持范围:科研设施的维修改造、科研用房的修缮。
(二)支持对象:省科技厅归口预算管理的科研单位和市县财政供给的科研事业单位。
(三)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一年。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项目应已纳入本单位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三年规划(2018-2020)。
2、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年度目标和具体可操作的考核目标。
3、申报金额应按照实际需求填报,并按要求细化预算支出。
4、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和能力,能够提供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条件和后勤保障。
三、共享平台建设类
(一)支持范围: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认定,并已实行开放共享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自然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库、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等项目。其中,自然种质资源库重点支持农作物、水产、林木、微生物菌种、水质资源保护和人类遗传资源等项目。
(二)支持对象:省科技厅归口预算管理的科研单位、省级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单位。
(三)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一年。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项目已纳入本单位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三年规划(2018-2020)。
2、申报项目应是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认定的。
3、申报项目应符合相关学科发展、科研工作实际,完成后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对单位、行业或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和意义。
4、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和年度目标。
5、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和能力,能够提供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条件和后勤保障。